律师档案
宝华
宝华律师
内蒙古 呼伦贝尔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宝华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高度危险纠纷一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08 11:07)    点击:602

  高度危险纠纷一案

  原告因岳父去世当日下午,被告在给岳父家送礼时点燃礼炮,礼炮将原告的左眼击伤,伤势严重送进医院治疗,期间二被告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下面华律小编就该人身伤害纠纷案件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案情摘要】

  原告某某2013年4月因岳父去世,当日下午7时,某镇二被告在给岳父家送礼时燃放礼炮,飞来的礼炮将原告左眼击伤,当时原告眼睛血流不止。因原告伤势严重,告知立即送往县医院,后在省人民医院住院16天,在此期间二被告未支付任何医药费用。

  2013年7月22日,原告经陕西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2013]临鉴字第991号”做出7级伤残鉴定的意见。原告多次找二被告协商解决此事,被告置之不理。

  原告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10、16条,二被告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明知可能发生危险却没有尽到安全防范的义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害,二被告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因原告放弃对自己亲人的作为被告的诉讼请求,法院最终判决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65725元并承担1859元案件受理费。

  【律师点评】

  发生此类侵权案件,因为二被告都燃放炮竹,在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应该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属于共同侵权责任。同时提醒要远离燃放炮竹的地方,注意自身安全,组织者应当注意安全防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宝华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宝华律师,宝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宝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宝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伦贝尔律师 | 呼伦贝尔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宝华律师主页,您是第12157位访客